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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壁市教育资助政策

2022-09-07 11:14

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学生资助政策,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,我市建立并健全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。

一、资助项目:

1、学前教育资助

资助对象:我市公办幼儿园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,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。

资助标准:每年每生1000元,分学期发放。

2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(简称“一补”)

资助对象: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寄宿,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所有学生。

资助标准:小学:1000元/生、年  初中:1250元/生、年,特校:1250/生、年,分学期发放。

3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

资助对象: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、不在校寄宿、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资助标准:小学:500元/生、年  初中:625元/生、年,分学期发放。

4、高中国家助学金

资助对象: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、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资助标准: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,具体根据学生贫困程度按每生每年15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,分三档,分学期发放。

5、高中免学费

资助对象: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、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资助标准:赤壁一中每生每学期900元;其它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。

6、中职助学金

资助对象:在我市中职学校就读、具有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资助标准:2000元/生、年,分学期发放。

7、中职免学费

资助对象:在我市中职学校就读、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。

资助标准:2400元/生、年,分学期资金补助到校,抵减学生学费。

二、实施程序

1、政策宣传。所有学校(幼儿园)在秋季开学初,必须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告家长书,并在学校学生资助专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,让家长了解,让社会知晓。

2、寄宿生备案。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开学一个月内报送寄宿生备案表备案。

3、学生信息报送。所有学校(幼儿园)在开学一个月内报送在校生信息,要求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4、大数据比对。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校(幼儿园)报送的学生信息汇总整理,信息汇总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赤壁市乡村振兴局、低保局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残联等相关单位进行大数据比对,并将比对结果反馈到各学校。

5、资助对象认定。(1)、本地户籍学生资助对象认定以赤壁市相关部门的认定信息为准,省比对信息作为参考,“第七类”家庭经济困难户由学校通过家访、评审综合认定。(2)外地户籍学生通过省比对结果、资助系统信息、当地部门公函及证明材料认定。(3)、本地户籍学生异地就读,建议由村委会、乡镇、市乡村振兴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学生带往就读学校,或由乡村振兴局提供学生信息,市教育局向就读地教育局致函,及时申请学生资助。

6、组织评审。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小组,对受助学生进行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评审,特别是“第七类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并作好评审记录。

7、学校公示。对初步拟定的受助学生名单,要在学校资助专栏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有异议,及时调查整改。

8、资金申请。学校将拟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汇总上报赤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经审核无误后,拟定资金申请报告,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,报教育局党组会审定,局长签字后报市财政局审核。

9、资金发放。财政局经审核无误后,将学生资助资金拨付给公立学校的对公账户,以学校为单位实行银行代发,私立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统一拨付到教育局账户,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代发,要求学生资助款必须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,不得经其他任何人转发。

10、资助落实。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后,由市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印制《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告家长书》,根据各学段的标准、政策告知家长,该生资助政策已经落实到位,如有异议,及时查询。

赤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2022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