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依据:
1.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<咸宁市关于“大学生引进计划”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咸办发[2019]10号)
①补贴对象及标准:
补贴对象
35周岁以下的在赤壁市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。
补贴标准
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大学本科生、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、专科生,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000元、8000元、5000元、3000元、1500元的生活补贴,连续补贴3年。
② 申报程序:
在我市实际工作满1年后,持申报材料向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,由就业局人才服务股受理
③ 申报提交资料:
1、《“大学生引进计划”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表》;
2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、《就业创业证》;
3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复印件(附学信网下载打印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、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