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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生活补贴

2021-07-30 11:44

文件依据:

1.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<咸宁市关于“大学生引进计划”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咸办发[2019]10号)

补贴对象及标准:

补贴对象

35周岁以下的在赤壁市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。

补贴标准

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大学本科生、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、专科生,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000元、8000元、5000元、3000元、1500元的生活补贴,连续补贴3年。

申报程序:

在我市实际工作满1年后,持申报材料向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,由就业局人才服务股受理

申报提交资料:

1、《“大学生引进计划”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表》;

2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、《就业创业证》;

3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书复印件(附学信网下载打印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、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