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依据:
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《印发<关于实施“我选湖北”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>的通知》(鄂办发[2017]7号)、湖北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发[2017]39号)、咸宁市人社局 咸宁市财政局《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咸人社发[2017]23号)。
① 补贴对象及标准:
补贴对象
在赤壁市实习实训达到1个月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(含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含港澳台籍、外籍留学生;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。
补贴标准
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/人,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② 申报程序:
由实习实训单位或所在高校(院系)在计划上岗前3个工作日,向赤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报送《赤壁市实习实训人员情况备案登记表》及相关学生个人资料,办理上岗备案登记手续(以便于及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规避风险),由就业局人才服务股受理。
③ 申报提交资料:
1、《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》;
2、《赤壁市实习实训人员情况备案登记表》;
3、《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》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(请附“学信网-登录学信档案-申请下载打印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)、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、工作日考勤表;
4、《实习实训单位承诺书》;
选择垫付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单位另需提供《单位代领实习实训补贴委托书》、单位垫付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银行明细账(单)(加盖发放单位公章)、单位在银行的《开户许可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