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申报条件
1、在我省范围内依法成立(注册、登记)的各类企业及其它组织;
2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结构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,具有一定规模,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;
3、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优质见习岗位;
4、有专门的见习带教老师、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;
5、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,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;
6、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30%的比例,留用参与见习的高校毕业生;
7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。
(二)申报材料
1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;
2、《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》(附件1) ;
3、《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》(附件2) ;
4、单位"多证合一”证照复印件;
5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